现行有效丨2020年12月11日 颁布丨2020年12月11日 生效
服务对象
发行人、承销商、投资者
办理时限
1.
本所在收到发行与承销方案后
5
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,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启动发行工作。方案如需补正,补正时间不计入前述的
5
个工作日内。
2.
发行上市申请业务根据发行人、承销商确定的发行时间表完成办理。
咨询方式
0755
-
88668808
;
0755
-
88668782
;
0755
-
88668549
办理部门
1.
发行上市申请
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
2.CA
证书办理及专区开通
深圳证券交易所
CA
中心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
3.
股份登记及结算事项
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、结算业务部
4.
信息披露及摇号事项
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
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
8:30-11:30
;
13:30-17:00
办理地点
1.
发行上市申请
深圳市深南大道
2012
号深圳证券交易所
17
楼
1705
室
2.CA
证书办理
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7 楼 M725 室